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住宅用于办公,费用是否按照双倍收取

住宅用于办公,费用是否按照双倍收取 公司租了一套住宅楼用于自己住,没有其他员工,所以也在这个住宅楼里边办公,现在物管把水电气在现有的价格上乘以2来收取,问他们收取理由,他们说的我们把住宅用于了经营,改变了性质,但是我们公司注册地址并不是这个住宅楼的,没有商业服务,但是水电气是他们代收的,但是以房屋性质改变,要按照商业收费标准收取,所以要乘以2,我想咨询下,这个合理吗,我们必须按照他们说的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13673……(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12-15 19: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