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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于办公,费用是否按照双倍收取

住宅用于办公,费用是否按照双倍收取 公司租了一套住宅楼用于自己住,没有其他员工,所以也在这个住宅楼里边办公,现在物管把水电气在现有的价格上乘以2来收取,问他们收取理由,他们说的我们把住宅用于了经营,改变了性质,但是我们公司注册地址并不是这个住宅楼的,没有商业服务,但是水电气是他们代收的,但是以房屋性质改变,要按照商业收费标准收取,所以要乘以2,我想咨询下,这个合理吗,我们必须按照他们说的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13673……(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12-15 19: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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