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订立房产买卖合同,对方不按约付款,反而要求我到时按约交房,怎么办?
第一,对方违约再先,按照合同法你可以主张先履行来对 抗对方,对方的义务在先。你的义务再后,对方的先义务未履行,你完全有权利不履行自己的在后义务的。所以你有权不交房
第二,一直拖延不付,你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催讨房款。经催讨后,未能支付合同约定的房款的,出卖人有权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抗辩权。
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条件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应遵循法律程序。合同解除,应在律师指导下进行。
问题一,对方未履约完成的,你无需履约。建议你发律师函给对方,要求对方履约,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
问题二,请律师办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对方违约再先,你有权不交房;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对方违约在先的,你可以拒绝交房。
要求对方先履行交房义务。
对方没有按约定支付房款,你可以拒绝交房。对方不支付,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对方违约再先,你可以拒绝交房。对方不支付,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
1、对方违约在先,你方有权拒绝交房。你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不能拖延;
2、对方违约,符合解约条件的话,你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约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要谨慎处理解约事宜,以免造成自己违约;
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处理此事,详情,可以带合同来电联系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