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是我们赔偿还是诈骗?谁是受害者?
是我们赔偿还是诈骗?谁是受害者? 由于本人急需贷款 在网上找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该家公司信誉不错 诚信度可靠 但是网上是这么说的 我在网上找了一下 然后电话咨询 他们每个月收取本金的0.8%做利息 但是先行支付一个季度的利息 该家公司是浙江温州的 我本人在吉林长春 他们说全国可以受理 但要先把一个月的利息打过去他们的财务 才下发业务来给我们办理 我们一切都准备好了
但是长春这家公司是跟他们合作的 并不是他们的业务 要我们交5000元的保证金 由于资金有限 没有答应 该公司承诺担保一半 但是我真的没有 之前他们也没讲过有5000元的保证金是后来提出来的 我本人要求退利息 但是他们家公司工作人员说要老总答应 后来打电话说 要我们赔偿他们 在这之前我们并没有什么书面合同或者和业务见面 只说把保证金汇过他们财务才肯出面 由于我们退单 他们要求赔偿 人力物力 要法律起诉我们 这个合同我们没有签字 并没有生效 也没见过他们的公司工作人员只是通过电话联系 请问 我们交的利息 我有汇款单 但是我们并没有什么书面合同 这个是不生效的 他们要求赔偿 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8086……(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12-15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