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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身亡

溺水身亡 我外公(1951.9.30出生,已满60周岁)受村委所托,为在建村水泥路监工。上午回家途中受村民邀请吃饭,三人喝了1.8斤白酒(派出所有调查笔录),然后骑自行车回家,途经小桥(无栏杆),在小桥末端拐弯时,不慎摔入河中,磕碰到码头砖块,溺水身亡。请问,这起诉讼能获得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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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oNo494()
提问时间:2011-12-1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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