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我姐夫(农村户口 五十岁 年收入四万)去年腊月下班骑自行车途中被摩托车相撞(对方全责己鉴定),当时对方也打120送市医院抢救(化十万左右)再后分文未拿。我姐一家除护理外也化十万左右,住院四个月终成植物人,转回到我姐家护理于2011.12.6死亡,摩托车保险12万已给我姐,这期间姐夫他妈(父亲早年过逝)伤心过度而死,大姑娘己结婚,儿子17周岁。请问对方能赔偿多少钱?判几年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M9720(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12-15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