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土地使用证受法律保护吗
土地使用证受法律保护吗 82年集体划拨我0.5亩宅基地,下年我就自建了三间瓦房,并在2000年发给了我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并在使用途径一栏内,注明了宅基地,在土地使用证上也有县政府的公章。在02年我拆除了老房,给城市规划留出了红线,我自建了四层楼房,前两年道路加宽,变成了沿街门市。现在我们村在讨论农庄改造,村支部说要把我们这些有沿街门面房的,按人口比例,全部分给村民。房价双方协商。他们说土地是集体的,要统一收回,没有个人的。我很迷惑,我们又不是以前的地主,为什么可以瓜分个人的私有财产。是不是土地使用证可以收回,大家可以分掉。我们的合法利益还能不能受法律保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8650……(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1-12-15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