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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自己部分的能否给女儿?

夫妻离婚,自己部分的能否给女儿? 你好!我现在56岁,想离婚,家庭暴力,加上他在外面一直都有女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个门市,一套住房,有个女儿,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我想离婚,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是不能便宜他把财产给别的女人,我想把自己这部分赠与或者判定给女儿,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Zm4340(重庆)
提问时间:2011-12-1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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