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因九月中旬时段被害人无故被村里几个人伤害到人身安全,有人在场看到可以做证,当天就已经上报到黄峁镇级派出所,派出所说要等到受害人出院时、《受害人要在医院开出证明是什么原因住院》。拿到受害人出院时方可做出决定,到现在派出所要求拿出来的证据和人证都有了···可是现在派出所的人又说证据不足··去了好几次派出所、那负责这案件的民警爱理不理的、他就随便找了一些理由和问题出来。我真不知道国家要这样的人来做什么?一点都不为农民办事处理案情的···请资深人士帮帮忙解决这难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家子弟(广西-来宾)
提问时间:2011-12-14 23: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