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因九月中旬时段被害人无故被村里几个人伤害到人身安全,有人在场看到可以做证,当天就已经上报到黄峁镇级派出所,派出所说要等到受害人出院时、《受害人要在医院开出证明是什么原因住院》。拿到受害人出院时方可做出决定,到现在派出所要求拿出来的证据和人证都有了···可是现在派出所的人又说证据不足··去了好几次派出所、那负责这案件的民警爱理不理的、他就随便找了一些理由和问题出来。我真不知道国家要这样的人来做什么?一点都不为农民办事处理案情的···请资深人士帮帮忙解决这难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家子弟(广西-来宾)
提问时间:2011-12-14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