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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兄弟二人共同持有土地,N年前甲把共同持有的卖给了乙,但没字据没签合同,也没重新办理土地证,现该怎么做

兄弟二人共同持有土地,N年前甲把共同持有的卖给了乙,但没字据没签合同,也没重新办理土地证,现该怎么做 兄弟甲乙二人共同持有土地,N年前甲方把共同持有的土地卖给了乙方,乙方单独拥有土地,但当时没有写字据,也没有签合同,更没有到土地局更改持有人,现需要更改,请问需要怎么做??甲方现在人已经过世,妻子还健在,也知道这事。是不是只要甲方配偶以及其他法定继承人分别写一个证明,认可甲方出卖土地事实就可以了?证明内容需要怎么书写才具有法律保护,可不可以提供下范本,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庄Lorra……(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1-12-14 14: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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