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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江苏省工伤赔偿关于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是怎么实施的啊?

江苏省工伤赔偿关于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是怎么实施的啊?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这一项在常州市是怎么实施的啊,会低于基准吗?劳动仲裁会依据什么做判断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95150……(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6-06-15 21: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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