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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失踪,已在户籍地报案,还需到事发地报案吗?

亲人失踪,已在户籍地报案,还需到事发地报案吗? 去年+二月份我妻子经朋友介绍,去广州做保姆工作,五月份联系不上了;问介绍人,他说我妻子已回老家,是老板给买的回山东老家的火车票。因我不在老家,以为妻子跟我斗气,不跟我联系!后来跟家里联系才知根本就没回家!多处寻找无人!家人已在山东户籍地报警!
请问我们还需去广州事发地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ee张(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1-12-13 23: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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