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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五岁左右离异,法院把我判给了父亲,但是在这之后我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我父母在我五岁左右离异,法院把我判给了父亲,但是在这之后我一直跟着奶奶生活 我父母在我五岁左右离异,法院把我判给了父亲,但是在这之后我一直跟着奶奶生活。母亲想接我走,父亲不同意。在我跟随奶奶生活的七年内,母亲按法律要求每月支付我一百的生活费,这些生活费被父亲这边存在了一个长辈手里,并没有到奶奶手上,直到上大学才交到我手里。我跟奶奶生活的七年每年只收到父亲打来的一千元。
        后来父亲再婚了,后妈在我跟他们生活的短暂十天里,每天都跟父亲吵架,动手,我去劝架后妈说我故意按着她给父亲打。我很害怕,奶奶怕我受委屈,不同意我跟他们一起生活。但是奶奶没有生活来源,也出于对我升学的考虑,最终将我交给了我母亲。
我从六年级开始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给我一百生活费。从我来到母亲这里后,08年开始物价飞涨,一百块钱已经远远不够我每月的生活。但是父亲说,母亲这边条件较好,他那边日子不容易,等我大学再多给些。以此为理由拒绝多给我生活费,。母亲怕我为难,就没有再提生活费的事。
但在这段时间内父亲不断让我去学校开各种证明,我才得知从小时候开始国家每个月都给我补助,而父亲把补助领了并没有给我,这些补助的数额就相当于每年父亲给我的一千多点的生活费。我去问父亲,他当时跟我说钱给我存起来了,大学交给我。
当我大学的时候,我只收到了长辈那里存下的母亲当年给予我的生活费,父亲才跟我说根本没有给我存钱一回事。又许诺大学四年每个月给我二百块,学费什么的提都不提,并且在给了两年后就开始说没钱给生活费,但每年又要让我去开证明拿国家补助自己收着。在父亲说没钱给我生活费时,家里的其他亲人告诉我,父亲拿钱才刚刚去买了车。
我仔细琢磨后越想越委屈,父亲不支付我生活费还要以我的名义去领国家的补助,有钱买车也没钱给我生活费,在我拒绝再开证明的时候,父亲还用孝道来压我。我这么多年他都没有养我,什么东西也没给我买过。
我不知道我现在这种状况,法律是如何判定我和我父亲的关系的。以及我后妈那里,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和她有任何关系和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6-06-1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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