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留给子女是办理继承还是过户,应办理什么手续?
办理继承即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妈妈可以继承你姥姥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你姥爷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通过遗嘱就可以解决。
咨询房管部门。
不是本村的人,虽然可以继承,但是无法过户,最终一般还是要村里收回进行补偿的,所以还是最好找本村的其他人继承
由于你妈妈是城市户口,所以房子不可能过户到你妈妈名下,你姥爷可以办理一个继承公证,指定房子由你妈妈继承。
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