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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权利制作销售不含邮资的门票式明信片

个人有权利制作销售不含邮资的门票式明信片 我县有个人和旅游区签订合同,给旅游单位制作大批明信片式门票并予以销售。并以旅游销售量提成,是否合法?个人有权利制作不含邮资的明信片吗?哪个部门管?是否涉及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建忠(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1-12-12 21: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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