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股权权益受到大股东侵占
你好,根据我们多年承办公司股权类案件的经验,现为你解答如下:
第一,你认为“大股东股权比例增加,小股东股权比例缩小”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必须先查阅公司内部有无全体股东对公司增资的特别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程序合法。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综上,对于你的情况可以注意以下三点:
(1)注意公司内部全体股东对于公司增资无特别约定的,那么显然涉及到“大股东股权比例增加,小股东股权比例缩小”的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2)注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时是否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未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程序违法,你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