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关于轻伤害赔偿问题谢谢

关于轻伤害赔偿问题谢谢 我将对方两个人打伤,其中一个人为轻伤,另外一个人轻微伤,后我赔偿了轻伤那个人的钱,达成和解,派出所给我办理了取保,但是分局案件科要求我与另外那个轻微伤的人也好和解书,所以把案子退回派出所。
一问;分局以什么理由要求我跟另外一个人在和解一次。我已经赔偿对方钱了、另外那轻微伤的人跟这起案件有关系吗。
二问。如果另外一个人的轻微伤,不是我造成的,是自己碰了。还需要我赔偿达成和解吗,
三问;到检察院后,我提供在场目击证人证明我是被打的。我没有动手打人、这个情况下案子如果退回,我是否会被取消取保,收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ti……(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12-12 15: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