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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在两年前与我前夫离婚,离婚时孩子归我抚养,我们共同的房子归孩子

你好,我已在两年前与我前夫离婚,离婚时孩子归我抚养,我们共同的房子归孩子 你好,我已在两年前与我前夫离婚,离婚时孩子归我抚养,我们共同的房子归孩子,每月房款我负担,我在事业单位上班一个月收入4200元,房款每月2000元,我们没离婚之前共同签字贷款60000元,现在债主以找不到他人为主把我起诉了,而且说已经到了执行阶段,之前的民事诉讼都是我前夫跟商谈的,请问我应该偿还所有债务吗?如果让我还,每月应该还多少?非常迫切等待您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06-13 22: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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