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伤人的责任
关于伤人的责任 我一个朋友前几天出了一个这样的事。他租住在某民房,喂养一只小狗。其妻子当天牵小狗经过一邻居门前,邻居女的将8米处的一处狗屎误认为是他小狗拉的,随后两个女的发生口角,然后邻居男的见状欲动手打朋友妻子,朋友从屋里出来要和邻居男的打起来,被其他人劝开了。邻居有些害怕,遂报110.(110好像和邻居认识,当时话锋对着我朋友和他妻子)110登记了两个女的姓名之后离去。朋友气不过,一天后,朋友叫了几个人把邻居打了一顿。但是自己没有露面。现在公安局把朋友带走,朋友拒不承认此事和自己有关!事情到了这一步,别人才告诉我,因为是非常好的朋友,所以我想问问给位专家,这个事,一般会怎么处理,或者说朋友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士熊(湖北)
提问时间:2009-12-05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