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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 我母亲今年82了,她在十二年前被一军用工程车撞残,导致右小腿截肢,当时交警给调解了赔偿问题,因为对方是全责,所以医药费是对方全付的,并一次性的赔付了四次假肢的安装费,以及十年的生活补助费9000元,仅此而已,再没有任何其他的赔偿,可是我母亲现在依然身体健康,对方当时只赔付了十年的生活补助费,我请问,现在我母亲是不是应该要求对方继续负担我母亲现在的生活补助费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Rn8756()
提问时间:2011-12-1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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