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半,还是没有培养出感情,现在想提出离婚,请问需不需要
根据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一般只要没登记,要求返还彩礼就会得到支持,但是如果登记了,也同居了,那么要求返还彩礼就得不到支持了。
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