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怎样维护女性的权益

离婚怎样维护女性的权益 在农村办过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半年,男方在外地工作,经常不在家, 结婚后,男方没有给过我平时生活所需要的花费,我的零用钱还是从娘家拿的钱,我认为他没有尽到丈夫应尽的责任,并且经常吵架,所以我提出离婚,男方现在要我返还彩礼钱和三金,可是当初彩礼钱我大部分都用来买衣服和结婚的用品方面了,根本没什么钱了。我查过好像是男方可以要回彩礼,但是我的损失也很大啊,并且男方因为我离婚,就在他的村里造谣言,说我是和别人跑了。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损害,现在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青春费吗?有没有可以保护我的权益的条款啊?我的损失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wz5157(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12-10 13:1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