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怎样维护女性的权益
离婚怎样维护女性的权益 在农村办过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半年,男方在外地工作,经常不在家, 结婚后,男方没有给过我平时生活所需要的花费,我的零用钱还是从娘家拿的钱,我认为他没有尽到丈夫应尽的责任,并且经常吵架,所以我提出离婚,男方现在要我返还彩礼钱和三金,可是当初彩礼钱我大部分都用来买衣服和结婚的用品方面了,根本没什么钱了。我查过好像是男方可以要回彩礼,但是我的损失也很大啊,并且男方因为我离婚,就在他的村里造谣言,说我是和别人跑了。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损害,现在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青春费吗?有没有可以保护我的权益的条款啊?我的损失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wz5157(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12-10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