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车给乙方,没有过户,但是我们有合同,合同上写着,车辆自卖出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任何交通
你好,该协议只是内部有效,对外部无效的
你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他规定调整。”从上可见,车辆买卖未过户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而且物权又发生了转移(即车辆已实际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行驶,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营运,更不能从车辆营运中获得利益。同时,原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也没有任何因果关系。车辆买卖未过户不必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的发生,所以要原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依据的。
没有责任
按照协议约定,是乙方承担责任,但是对外你是车主,还需承担责任
未办理过户手续,受害者可以起诉您 我的补充: 2016-06-12 16:11
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由实际车主承担
您好,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