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以被申请人的证据是国家机密为由不准我查阅证据,我该怎么办?(还未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出)
行政复议机关以被申请人的证据是国家机密为由不准我查阅证据,我该怎么办?(还未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出) 我因商品房严重质量问题向四川省德阳市政府投诉至今已两年多,自下而上找过30多位相关各部门领导,主管建设的副市长杨恩林亲笔批示并亲自召开两次会议,至今问题还是原封不动的摆在那里。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于2011年9月5日到市委上访,被德阳旌阳区公安局非法禁锢12个多小时后处以公安行政警告处罚。2011年11月2日旌阳区法制办受理了我的行政复议申请,2011年11月29日我向该法制办提出查阅被申请人证据的请求,该法制办以被申请人的证据是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了我的查阅请求,请问该法制办有权判定被申请人的证据是否是国家机密吗?被申请人的证据是否是国家机密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判定和界定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xb201……(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1-12-10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