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报销

工伤报销 我是一名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食堂的合同工,在10月31日下午四点工作时不慎将手被压面机压伤,造成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粉碎性骨折,当时单位领导将我送到医院后为我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后说让我自费看病,出院后给我报销费用,(后续治疗我全部是自费)结果现在说我是自己工作失误造成,不给报销,合同上也有写,说是因工作失误造成伤害本人全部负责,只给我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我这个属不属于工伤,请问我现在该在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yl_09……(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1-12-09 20: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