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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时效问题

工伤赔偿时效问题 本人去年在南安市石井镇院下工业区巨轮机械厂做辅助工.于2010.12.5号在上班时间.地点,工作时由于有人请假.被临时调于做未经培训的工作.导致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在治疗期间由于没配合厂里作假.用假名字.来骗取国家保险金,被厂方经常停药.最后被迫出院,出院后也拿了工伤认定书.但由于还不能取钢板,不知道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到目前为止长方没给个我任何生活费,营养费.现在的我想拿回生活费.及营养费可以吗?还有所谓的时效问题是从入院那天算.还是从出院那天算.或是从拿工伤认定书之日算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jS7457()
提问时间:2011-12-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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