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我想中途辞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这条没有法律效力。 工资应当发放。 对于在职员工,可以投诉到监察大队。
条款无效,可以提出辞职,如果不返回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一定的劳动所获取的报酬,付出劳动肯定应当获取报酬。 劳动合同有效,但“中途离职不给工资”这一条款是无效的。
这样的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