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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8年的事情了,一群人喝完酒出来后,和两个陌生人发生口角

这是18年的事情了,一群人喝完酒出来后,和两个陌生人发生口角 这是18年的事情了,一群人喝完酒出来后,和两个陌生人发生口角,直至发生拳脚,致其中一人死亡,可是这一群人中,只有一个人被订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其他罪犯被订成寻衅滋事,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6-06-1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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