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1.律师可以在不通知原告的情况下,自己做主撤销第二被告吗?
2.法院判决后,被告以没钱为借口(事实其有车有房有稳定的工作和自己的饭店)只口头答应每月赔偿1000.00(判决的赔偿金总数才50000.00)。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追讨全部赔偿金?
3.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不履行一次性赔偿的情况下,原告方的律师是否已完成其工作?追讨全部赔偿金的工作是否在其原有的工作范围之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terp……(黑龙江-鹤岗)
提问时间:2011-12-09 14:1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