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如果是冤案取保候审后是不是就不可以反案
如果是冤案取保候审后是不是就不可以反案 我是一名自79--到86年之前教学的教师,因计划生育结扎术后并发症不能教学,有由政府给做的区、市鉴定,按【国家并发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因该赔偿我教师待遇,可他们始终不给赔偿。2009年9月他们说给我按农民待遇。我没办法,就答应了,并签了协议,还有镇长签的名字和镇长盖的镇政府公章。并给了五万元现金,还让我写了收条。不料,这些东西全被便衣警察给抢走,还抢了我的手机,并把我这个病人押入看守所四个多月。让家里取保候审还要了四千多元,家里看我病得不行了,没办法就借了钱取保候审。但是我出来,他们天天派人监视我,不让我上访,可他们也不给我解决问题。他们说取保候审在上访,还给逮捕,是这样吗?我是2010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的。我还能伸冤吗?还能要会该有的待遇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mei6……(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1-12-09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