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在校生在校外被人砍伤,校方有责吗?

在校生在校外被人砍伤,校方有责吗? 2009年11月28日晚上都昌县一中和三中共四名在校学生,在校外网吧被人砍伤,其中一名三中学生被连刺5刀,所幸现在已脱离生命危险。学生是在校住宿,且当天校方有安排补棵,晚有晚自习。三中学生可能是因白天被老师打了,且心情不好和一中三名学生才去了网吧!
请问这样事学校负有监管的责任,具体能说详细些吗?再说我们要通过那种途径要求学校的责任,如果请律师出面有多大的机会?
还有都昌警方已找到悬凝人,但其和其家属全部外出。我们要如何请求警方捉拿凶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l108……(浙江)
提问时间:2009-12-03 13: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