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在校生在校外被人砍伤,校方有责吗?
在校生在校外被人砍伤,校方有责吗? 2009年11月28日晚上都昌县一中和三中共四名在校学生,在校外网吧被人砍伤,其中一名三中学生被连刺5刀,所幸现在已脱离生命危险。学生是在校住宿,且当天校方有安排补棵,晚有晚自习。三中学生可能是因白天被老师打了,且心情不好和一中三名学生才去了网吧!
请问这样事学校负有监管的责任,具体能说详细些吗?再说我们要通过那种途径要求学校的责任,如果请律师出面有多大的机会?
还有都昌警方已找到悬凝人,但其和其家属全部外出。我们要如何请求警方捉拿凶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l108……(浙江)
提问时间:2009-12-03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