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我姐与经常赌博的男方于今年9月离婚,儿子有女方带.离婚协议书注明各自借款由各自偿还.(因无法知道男方在外借了多少赌債,且男方一直说不要女方管着事)今年10月因外面欠债太多而离家外逃,至今无法联系.现有一债权人上告法院要我姐承担责任.(那个借据借款人为男方,20000元,借款日期为2008年5月,还款日为08年6月,利息4分,即月利息800元)
真实情况为我姐不知晓此借款,男方也未将钱拿回家,直接在外赌掉了.结婚期间未办理任何家产或置业.离婚至今男方也未给付1分钱给女方.(如小孩抚养费等)
请问上述借款女方要承担吗?如何才不需承担?男方家人(他老母尚在,并且支持女方和支持女方)可以证明和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nter(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09-12-03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