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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年四月份和别人共同民间借贷了六万元,月利五分,他用两万我用四万,他是担保人,我打的借据
我在2015年四月份和别人共同民间借贷了六万元,月利五分,他用两万我用四万,他是担保人,我打的借据 我在2015年四月份和别人共同民间借贷了六万元,月利五分,他用两万我用四万,他是担保人,我打的借据。当时对方扣了三个月的利息,给了五万一千元的现金。三个月到期后我联系不上担保人,我又付了三个月九千元的利息给对方。因为一直没有联系上担保人,我也因为生意失败没有了偿还能力,对方在年29到我家里逼我又写了一张欠5个月一万五千元的利息借条。今年五月份我被对方起诉,这月中旬开庭。目前法院还没找到担保人,(我有担保人打给我的两万借条),在这场诉讼中担保人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如果担保人不能出庭,我是不是要偿还全部借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6-06-11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