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有关离婚后房产过户事宜
有关离婚后房产过户事宜 欧阳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四川的女孩,嫁到湖北黄冈,生了一个儿子,婚后婆媳关系一直不好,但为了孩子一直忍着,后来婆媳关系恶化到没办法相处,婚后按揭供了一套房子在湖北,14年关系就破裂协议离婚了,协议房子留给儿子,前夫是孩子的监护人,房贷我和前夫各自承担一半,他至今没去办交房手续,房产证一直没办理,但近段时间前夫一直要求我去湖北做房产公证,说要把房子公证给孩子,理由是等房产证下来,孩子满十八岁之后再作房产过户手续,要交很多的手续费,我想问的是:1、孩子未满十八岁,房产证能过户成孩子的名字吗?2、如果现在公证房子不能过户到孩子的名下,那是不是公证之后房产证就是监护人的名字,那如果再婚或是卖房是不是他一个人就可以决定了。3、如果我现在不去公证,等房贷还清孩子正好满十八岁,那时再去办房产过户手续,那手续费是按什么比例来收的。
谢谢 盼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391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6-11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