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最新“伯伯和后妻关于房屋拆迁财产分割的问题”
最新“伯伯和后妻关于房屋拆迁财产分割的问题” 伯伯在1983年分得两室一厅的福利房,但只是以交租金的方式居住。当时由于有一儿一女(妻子去世),所以单位照顾分了两室一厅,不然分的就是单间宿舍。后来在1993年,伯伯又接进一婶婶,婶婶也有子女,但其子女没有同伯伯们一起居住,此时也是交房租。到了2003年,伯伯花了几万元买下了居住的两室一厅,几万元的钱中大部分是伯伯自己的亲生子女提供的,伯伯也提供了一部分,婶婶没有提供(每年年末伯伯也分钱给婶婶)。
2011年8月,伯伯的房屋需要拆迁,国家补偿拆迁金额。现在有一定金额的拆迁财产,伯伯、婶婶们开始讨论财产的分割。他们没有离婚,本来财产是夫妻公共的,但他们还是想提前做好财产分割,以便自己的子女继承(现在就不用纠结公共财产不分割的问题)。
婶婶说房屋拆迁财产是夫妻之间的婚房,双方都有子女,因而应该等分成2份,一份归婶婶,一份归伯伯。
伯伯说拆迁的房屋原是单位的福利房,由于有自己亲生的子女才能享受两室一厅的待遇,并且在后续的买房资金中自己的亲生子女贡献很大,但考虑到也是婚房,所以将房屋拆迁财产等分成三份,一份归婶婶,一份归伯伯,一份归伯伯的亲生子女。
现在的纠结点就是伯伯的亲生子女有没有房屋拆迁财产的继承权?到底认可谁的说法?请各位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指条明路,同时如何让一方认同另一方的意见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圣斗士星矢(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2-08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