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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有点事情希望各位朋友能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做日用百货零售的。因为出售了不合格食品,工商局说要处罚2000元,但是问题是1.当事人并不是生产商,并且是厂家送货上门推销的,不是当事人主动购进的。2,此食品有合格证。3。工商局并未提前提供此商品的不合格检测报告。4,生产厂家已经被处罚,请问当事人是否有连带责任。5.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决定罚款2000元,当事人已经签字,由于当事人对处罚不满并未交罚款。工商局随后又说考虑到农村的情况交1500算了,但是根据工商局所谓的食品安全法的法规第八十五条。应该罚2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问当事人是否应该受到罚款处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gpmqy……(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12-02 18: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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