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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给人霸占官司能打赢吗?

我的房子给人霸占官司能打赢吗? 律师先生你好!我请求帮帮我,我想把这封信发给市政府领导。领导你好!今天向你反映的问题,实属无奈只能寄希望政府过问,我和丈夫缪文宗位于顺昌路281-283号商住房一直是租借给他人的每月4300元按约也由我收取。2005年11月缪文宗背着我复制一套该的证书,擅自以50万的超低价卖了上海思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隶属区房地局负责该地块动迁)并收取发首付款20万我得知消息后即和律师赶到该公司的上级领导单位:上海永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太仓路88号)向该公司王总反映了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后,该公司即终止了合同的继续履行。但买方却于2005年11月20日以已付款得不到房子为由对强行驱赶283号正在营业的租户,后经中间人调解,才得以允许其继续营业,但每月的租金被他们收取,对281号-283号强行换锁不让我进入和使用,霸占房子到今有4年了,他们不仅势众,更占有地方优势,我一个女人无力获匹敌对方的势力,只能报警但警方对此类纠纷也表示无能为力,只作了一般的报警记录。我与缪文宗系再婚,所以对顺昌路的房屋我们之间有约定,且对该房屋的纠纷我已于2005年9月28日向卢湾区法院起诉,应还款时间要到(动迁时付款)未到已撤诉,但我将择机再诉。作为买方是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应当了解,顺昌路的2套商铺怎么会如此低价的价格出售呢?他们应该知道出售房屋时所有的产权人都要到场,他们怎么会这样轻易相信缪文宗所说的一切 ?我也向买方说明了房屋的诉讼情况,缪文宗为了逃避债务背着我擅自卖房已属非法,且在拿到20万元的首付款后,连剩下的30万元余款都不敢再向买房人收取即消失的无影无踪,所以这不是债务,而是诈骗!买房人应该向缪文宗索取被骗的20万元,也可以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不应该以强行占有的非法手段侵犯我的私有财产。现在房租他们已收了4年租金了也有20万元了,2007年7月缪因诈骗被判2年另9个月今年11月24日被释放。最近因顺昌路要动迁了我们家人去房管所资料室一查房子已变那家公司了,我几百万的房子就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20万被卖掉了。国家还有王法吗?因为我相信党,相信政府能主持正义,再则事发属卢湾区不能越级反映,所以我请求您在百忙中拨冗了解一下情况,为我主持公道,还我房子。谢佩丽20091202联系电话13120818565打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谢佩丽(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09-12-02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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