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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故赔偿

关于事故赔偿 我于2008年12月28日因雪天路滑车辆发生侧翻将一名老人双腿压断,事发后我立即采取救人,保护现场并报案。把伤者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后因医院手术失败照成伤者其它病发,伤者转院医院。现还未治疗结束。目前花去药费贰拾贰万元,法庭判我承担十二万元医药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ZY8424(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1-12-07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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