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职务代理的一点问题
关于职务代理的一点问题 甲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董事长X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A。甲公司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虽然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但销售状况并不理想,造成公司后续建设资金紧张。
A担心无法完成预定的经营目标而影响其在公司的地位,于是,2009年3月1日,A以公司的名义与20名员工(包括乙)约定:(1)由他们以自己名义向甲公司分别购买一套房屋,并以此为由分别向丙银行申请贷款;(2)贷款合同所约定的、应由这些员工向丙银行按期支付的本息,将由甲公司代为支付;(3)甲公司将来需要时,可以随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4)员工无须支付“首付款”,所涉及的房屋不交付、不办理过户手续;(5)甲公司给每个员工1万元作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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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A的代理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溪莲(北京)
提问时间:2011-12-07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