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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工资 当事人在2011年7月入职一间店铺,当时说好是底薪+提成形式,在2011年11月当事人受到不公平对待,于是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结算10月11月余下的 工资,老板说一分钱也不给!后来劳动部门介入,老板改口说 当事人只是炒更,并不存在底薪,只愿接受提成部分!现在进行劳动仲裁阶段,但当事人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证明(收现金),有签单,但只在老板手里,没有工牌,也没有人证(店里的几个人都是老板亲戚),现在当事人该如何是好?走的时候只拿了一哒出货单,(也没有盖公章的),通过仲裁能取回自己的工资吗?或者仲裁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89ru……(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12-07 18: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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