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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能取得的财产,孩子抚养问题

离婚后,我能取得的财产,孩子抚养问题 我急切的想咨询一下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我与我老公08年初结婚,他是入赘到我家,儿子户口跟我的,08年下半年他自己家房子被政府征用,征用款60万,分得两套房子,一套是他的户口,一套是他父亲的户口,他有个姐姐已经出嫁,户口转出的。现在这批安置房还没有建,所以还未分得。扣除这购房款后,还剩30万左右。后我丈夫给我的父亲10万,用于我家房子增建一层。然后购得12万汽车一辆,名字写的是他的。现在剩余的钱被其赌完。他有这意向想离婚,我想知道,如果离婚,其家分得的两套房子,我或者说我们儿子有没权利拥有?哪些是我们夫妻共有的财产?写离婚协议的话,该怎么写对自己有利?
百忙中打扰您,真的非常抱歉,我真的很急,希望能让儿子享有他拥有的东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姚(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12-0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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