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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届应届毕业生,在今年五月份应聘上海一家咨询公司,而当时我并没有与公司签订什么就业协议

我是2016届应届毕业生,在今年五月份应聘上海一家咨询公司,而当时我并没有与公司签订什么就业协议 我是2016届应届毕业生,在今年五月份应聘上海一家咨询公司,而当时我并没有与公司签订什么就业协议,没有毕业证所以劳务合同也没有签。当时人事给我一份公司内部协议,大概内容就是只能公司炒掉我,而我必须在公司做满一年后才能主动离职。违约需要赔偿公司3个月工资做赔偿金。人事告诉我那是我所在职务必须签订的,因为公司会对新人有培训,但是我并没有受到什么培训,而且后入职的同事告诉我他们并没有签。5月11日入职,5月30日回到学校答辩。但是这段时间的工作让我对公司很不认可,所以打算重新找一份工作。现在请问一下,我之前签的那份协议是否有效?我离职需不需要向公司有所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6-06-0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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