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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修路占用民房不给宅基地

修路占用民房不给宅基地 我是山东沂南县的,由于我们这里修滨河大道我们家的房子要拆。拆房子按每平方200元-300元补偿,现在在农村建4间正房最少10万,还不算装修。给的补偿跟现在建房的标准差很远,而且村里还不给宅基地,也没安排暂时居住场所,拆完了就没地方住。修路本身是利国利民的事,但是也要考虑一下老百姓的处境呀。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家这种情况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ybjx(山东)
提问时间:2009-12-01 11:1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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