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违约!
对方构成违约不应存疑.在此情形下法律给了你如下选择权(见合同法):一是要求其继续履约,交付符合约定的房屋(除非继承履行客观上已不可能);二是接受对方更换的房屋,由对方赔偿因此给你成的损失;三是解除合同由对方赔偿你的损失.现在的问题是如选择后两种办法如何计算损失,在双方未对此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办,但目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通常是在涉讼后由法官视情确定.建议你提起要求继续履约之诉,同时请求其按最高院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赔偿你延期交付的损失(该解释对此计算方法有规定),如此给予对方以压力,争取对你有利的调解方案通过调解结案.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上可查看.
你没有选定具体的房号,即便是打官司也不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