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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定性我为参与有偿补课处分,我觉无法接受,我能接受深刻教育。

现定性我为参与有偿补课处分,我觉无法接受,我能接受深刻教育。 我参与期间,组织者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组织者收取费用前,我就停止上课行为,现定性我为参与有偿补课处分,我觉不能接受,因为本次上课定性为有偿补课应是组织者收取费用那刻起,且组织者收取的费用没有给我,应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现定性我为参与有偿补课处分,我觉无法接受,我能接受深刻教育。这样行得通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Ll7084()
提问时间:2011-12-0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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