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属于自卫吗?
属于自卫吗? AB是夫妻。 C是AB的仇人 死人D D是C的老婆
事情的情况是这样的:
以前有一些矛盾打过官司,A赢了,法院要C赔偿一定的现金。后来因为C不服上诉,法院还是维持原判,C还不服气叫在外读书的儿子带了几个人。在一天A挑水回家的路上,C的儿子躲在挖土机的后面,给了A颈部一刀,A看到情况不对他们有几个人,就挑着水跑回家,水放到家里,B就和A一起去了医院,(医院离AB家只有几百米)在医院包扎好了后,AB出来医院不远,看到D手上拿着刀向AB跑来,再处于防卫的情况下,B抢了D的刀,将其致死。(具B说:当时是为了保护A,自己的后意识砍了D,自己也不知道砍了几刀砍在那里,但不会超过两刀,D的死亡可能应该砍到了要紧的地方)事后AB一起逃亡,今年被抓。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自卫吗?如果属于自卫BA各要判多少年,如果属于自卫B的情况属于自卫过当还是属于过激杀人?不属于自卫要判多少年,
B有遗传心脏病,假如B判了刑,能升请出来养病吗?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我和A是一个村很好的朋友,A在外人来看很好强,但从不惹是生非。C家里有钱,家里开门诊的。D是我们那一个镇除了正规医院唯一能开死亡证明的人,我们那里重男轻女,很多夫妻生了女儿就给钱他们开死亡证明。(在AB出事后我回家过年,有人说:AB赢了,如果不跑了,C的儿子那次叫的人是准备把AB一家四口灭了。。这只是镇人的说法真实是什么样的只有C的一家人知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464外……(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12-0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