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 我与公司签订2009年5月29-2010年5月28日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在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直上班到2011年的11月份,现在还欠 我2011年6-11月份的部分工资7000元,现在都是能要求他支付除了工资之外还有什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e978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2-06 11: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