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 2001年我购买了一处房产,我是主贷人,父亲做担保,作为共有人,一家三口一起住。2004年12月30日,我和女朋友登记结婚,在2009年3月份,由于资金问题,将该处房产出售,所得房款都在我的银行卡上,然后在同年4月份,另外购买了一处房产,产权人为我和我老婆,一家四口同住。由于买这处房产的资金不够,同丈母娘借了8万元。现在由于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和家人关系非常恶劣,双方同意离婚,但不知道现在居住的房产,按照新的婚姻法夫妻双方怎么分配,各分到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ST6803(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12-06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