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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可以要求拘留吗?

可以要求拘留吗? 您好!我母亲因为一些民事问题与人发生口角被一位64岁男人推到在地,后派出所出警,由于母亲头部皮下肿胀被送往医院就医,留院观察三天,皮下血肿、有软组织挫伤。后经派出所协调一次,赔偿达不成一致,后来对方就一直不出面解决,拒不赔偿。我想问现在我可以要求派出所就对方的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办法对其拘留吗?还有当时没有做法医鉴定。我看过相关规定,轻微伤不需要做鉴定,但是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头皮血肿和软组织挫伤证明。是否已经构成轻微伤。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我们索要4000元可以吗?对方已经付了医药费现在拒绝赔偿。我也查阅过《治安管理条例》轻微伤不满70岁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5日以上10以下和罚款1000元等处罚。现在派出所说协调不成叫我去告对方。我可以要求派出所先拘留做了处罚我再去告吗》不然派出所并没有解决这件事啊!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贵州浩琦(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12-0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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