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办的酒席,没有登记结婚,我该怎么离婚?
你好,如果没有登记,就不是合法婚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你们只需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就行了。
没有结婚登记的,就无需离婚程序;只是孩子抚养问题。
没有登记,就不是合法婚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你们只需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就行了
依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你们之间属于非法同居,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只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及同居期间的财产需要分割
没有结婚登记的,就无需离婚程序;只是孩子抚养问题。
可以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抚养孩子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我的补充: 2011-12-05 20:55
男方有权退彩礼。
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暴力致人身损害的,你有权索赔。
自2004年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实施后,法院对于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是不予受理的,但如果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有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若另有不解或涉及具体操作则需要进一步与律师沟通,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加详细了解情况,从而全方面指导你更好保障合法利益。如有需要可与本人联系,或来办公室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