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故意伤害与私闯民宅
故意伤害与私闯民宅 中午11点多,一个有精神问题的男人,猛然夺过路人手中的酱油瓶,殴打路人,后砸破玻璃瓶抓起碎片,导致手心被碎片划伤,路人跑离现场报警,路人后住院检察,这是第一个段落。
同日下午3点多,问题男人家里聚集5个青壮年,手持大铁锤与棍子,砸开路人家围墙铁门,进入屋里打砸,当时路人家里一个人也没,后路人邻居报警,邻居称对方是以'疯子被打为由强行进入打砸”。
警方对于这两起警情合并处理,路人要求以“故意伤害”与“私闯民宅”分开处理,警方以这不算私闯民宅为由,拒绝路人请求。
请大神帮忙,这能不能算私闯民宅,与前一段分开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ldw33……(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6-06-07 20:32